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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提高学院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 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教育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院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一、  指导思想

党风廉政教育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以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为关键,以廉洁自律教育为重点,以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发挥教育的引导、警示和防范作用。

二、  教育方法

全院要形成大教育格局,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政治工作、宣教工作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组织优势,整合教育资源,创新教育形式,发挥廉政谈话、领导专家上大课、座谈讨论以及局域网、宣传栏、信息简报等不同教育形式和载体的优长,在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夯实廉洁司法的道德基础。

一是以入党培训和初任培训为阵地,加强对新入党人员的党风廉政首因教育。二是以干部任前培训和廉政谈话为手段,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教育。三是以党员评议和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提醒教育。四是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上廉政课为主要形式,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五是以自学、领导上课、专家讲座、专题讨论、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教育形式建立平面立体互动的全员教育格局。六是要大力营造党风廉政教育氛围,做到信息有专刊、媒体有热线、网络有专版,坚持每天有提示、每周有学习、每月有活动、季度有专题、年终有评比,形成全院有方案、部门有计划、个人有措施的浓郁教育学习氛围。七是要强化阵地建设,运用文学艺术、知识竞赛、宣传报导、图片展览、专题报告、文艺演出、书画作品、网络专栏、巡回演讲、警句格言等形式,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我院廉政文化建设。

三、  主要内容

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是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勤政廉政教育;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等。具体包括:

(一)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论述。

(二)党章党纪政纪条规。主要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法官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公务员法》、《司法廉洁教育读本》等以及市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三)上级党委和法院有关违法违纪案件通报、音像资料等。

四、目标任务

()按照党风廉政教育的主要内容,每周坚持自学不少于一次,每月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一篇,每季度撰写廉政宣传调研不少于一篇,每半年进行一次述廉报告,按时填报个人廉政学习情况月报表。

()部门每月集中组织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一次,每季度结合部门实际针对队伍情况确定廉政教育专题,制定计划和方案。

()纪检部门根据纪律和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报经党组同意,制定全年廉政教育方案,安排班子成员廉政课,邀请专家进行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上级文件、通报以及专题教育音像资料,及时开展讨论和交流,督促检查指导全院廉政教育活动的开展,实行党风廉政教育考核制度。

()班子成员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参加廉政学习、模范遵守廉政制度、关心支持廉政工作,针对分管工作及队伍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确定廉政教育专题,每年讲一堂全员廉政课。

五、具体要求

(一)要把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教育内容作为党员组织生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活动的内容。

(二)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常抓不懈,长效管理。

(三)要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警示教育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助廉、护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和帮助自警自省、自教自律,自觉遵守廉政制度、自觉接受廉政教育、监督和管理。

(四)要针对每一时期党员干部中的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注重解决队伍存在的实际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各部门及支部都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的考勤、登记和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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