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部门、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以及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质量,提升科研经费使用绩效,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科技支撑。现湛江市向全市公开征集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入库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项目牵头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湛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能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

(三)项目负责人、企业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和本次申报入库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同一专题申报入库不得超过1

(四)申报入库项目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企业有3项及以上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

2.项目负责人、企业有市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半年未结题;

3.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符合项目查重有关规定;

4.项目负责人、企业未按要求填报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5.申报入库项目不符合相应专项、专题申报入库基本条件;

6.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违背科研伦理道德记录以及其他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须在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zj/login/)进行单位注册,待系统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填报入库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已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管理和申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入库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专题主管科室网上审核通过后,完成入库。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至2023年5月31日17:00,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至2023年6月9日17:00。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征集项目入库工作是组织实施好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环节,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从严把关、择优推荐。

(二)本次入库项目才能申报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在库项目须删除后,重新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入库,正式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不得修改。

(三)申报入库项目须提供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入库申报承诺函(附件3)、单位独立法人资格佐证、项目组人员学历学位职称佐证、上年度项目牵头单位财务状况佐证,以及所申报专题入库条件要求的其他佐证。

(四)本次征集项目入库工作是组织实施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正式申报项目时以组织申报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专题业务咨询:请联系申报专题联系人进行咨询。

(二)综合性业务咨询: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科 陈军成,0759-3335154

需要申报的老师请于申报截至时间前填报入库项目申报书与科研处联系,已注册的申报人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如需申报可以扫码查看原文并请注意文件的条件内容,务必仔细阅读每项内容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莫志敏联系。电话号码:15019300680邮箱:2750291824@qq.com

附件:

1、 [点击浏览该文件: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说明.pdf]

2、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3-项目入库申报承诺函.doc]

3、 [点击浏览该文件: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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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星综合网页版科研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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